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67

167.他们的太阳在

167.他们的太阳在我们看来是一颗星星,但在那里显为火焰色,有我们太阳的四分之一大。按我们地球上的天数来算的话,他们一年约有200天,一天15小时。这个星球本身是星空中最小的星球之一,方圆不到500德国里。这些观察是天使们通过对比在我或我的记忆里所看到的有关我们地球的事实作出的。他们以天使的观念得出这些结论,天使的观念使他们能立刻根据别处的空间和时间精确测量出空间和时间。天使的观念因是属灵的,故远远超越世人的属世观念。

注:1德国里相当于6.64英里。

属天的奥秘 #8318

8318.“惊骇恐惧

8318.“惊骇恐惧临到他们”表他们毫无统治的任何希望。这从“惊骇恐惧”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那些陷入自我之爱,并因此陷入虚假和邪恶的人,也就是“以东的族长”和“摩押的强者”所表示的那些人时,“惊骇恐惧”是指他们毫无统治的希望。因为那些陷入自我之爱的邪恶之人不断渴望统治,但当由获胜的敌人所造成的恐惧临到他们身上时,他们统治的希望就破灭了。
要知道,邪恶是由双重源头产生的,即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或爱自己和爱世界。陷入起因于自我之爱的邪恶之人只爱自己,蔑视其他所有人,除了那些与他们自己合而为一的人之外。他们若爱这些人,也并非真的爱他们,而是爱自己,因为他们在这些人里面看见自己。由这个源头所产生的邪恶是最坏的;因为陷入这种邪恶的人与自己相比,不仅蔑视其他所有人,还辱骂他们,因为一点点原因就憎恨他们,渴望他们毁灭。报复和残忍以这种方式成为他们生活的乐趣。那些陷入自我之爱的邪恶之人照这爱的质和量而在地狱的深处。
至于那些陷入由尘世之爱所产生的邪恶之人,他们也将邻舍看得一文不值,看重他只是因为他的财富,因而看重的是他的财富,而不是这个人自己。这些人渴望占有属于其邻舍的一切,当这种渴望主宰他们时,他们就缺乏一切仁爱和怜悯。抢夺邻舍的财物是他们生活的乐趣,尤其是那些贪得无厌的人,也就是那些为了金银而非来自金银的任何功用而爱金银之人的乐趣。那些被这爱的邪恶统治的人也在地狱,不过他们所在的地狱不如那些陷入自我之爱的邪恶之人的地狱那么深。除这两种邪恶的源头外,还有第三种源头,该源头就是出于虚假的宗教信仰而行恶。不过,当这种邪恶存在于那些陷入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的人身上时,它就算为邪恶;但当它存在于那些处于对邻之爱和对他们的神之爱的人身上时,不算为邪恶,因为他们所关注的目的是良善,目的决定了其它一切的性质(参看8311节)。

属天的奥秘 #3246

3246.“亚伯拉罕

3246.“亚伯拉罕把礼物给了亚伯拉罕所拥有的众妾的儿子们”表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的属灵人在主的属灵国度有份,或说有分配的地方。这从“众妾的儿子们”和“礼物”的含义,以及“亚伯拉罕”的代表清楚可知:“众妾的儿子们”是指下文所论述的属灵人;“亚伯拉罕”在此是指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以“亚伯拉罕所拥有的”表示他们,即属灵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亚伯拉罕给他们的“礼物”是指在主的属灵国度中的份,或分配的地方。
前面几个地方(如3235节等)关于那些构成主的属灵国度,被称为属灵的人的描述表明,他们不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本身所生的儿子,而是来自一个不完全是婚约的约。他们的确是从同一个父亲生的,却不是同一个母亲生的。换句话说,他们是从同样的神性良善生的,却不是从同样的神性真理生的。事实上,属天人因来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本身,或说是该婚姻的后代,故拥有良善和植根于这良善的真理。因此,他们从来不问什么是真理,而是出于良善感知它。论到真理,他们只说“是的,是这样”,正如主在马太福音所教导的:
你们的话,是就是是,不是就是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邪恶。(马太福音5:37)
而属灵人因来自一个不完全是婚约的约,或说是该约的后代,故无法出于任何感知知道什么是真理。相反,他们视父母和教师告诉他们是真理的东西为真理。因此,他们里面没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即便如此,如果他们处于生活的良善,或说过着良善的生活,他们因上述原因信以为真理的真理仍被主当作真理来接纳(对此,参看1832节)。这解释了为何属灵人在此被称为“妾的儿子”,这些儿子是指已经提到的基土拉的所有子孙,以及稍后(25:12-18)提到的夏甲的子孙。
在以前的年代,为了能以婚姻代表属天人和属灵人,一个男人除了妻子之外,还可以纳一个小妾。妻子会把这妾送给丈夫;在这种情况下,这妾被称为他的“女人”,或被说成是送给男人作他的女人。例如,撒拉把埃及人夏甲送给亚伯拉罕(创世记16:3),拉结把使女辟拉送给雅各(创世记30:4),利亚把使女悉帕送给雅各(创世记30:9)。她们在这些地方被称为“女人”,但在别处被称为“妾”。埃及人夏甲在本节经文中被称为妾,辟拉在创世记35:22被称为妾,基土拉本人在历代志上1:32被称为妾。
这些古人除了妻子之外也有妾室,不仅亚伯拉罕和雅各是这样,而且他们的后代,如基甸(士师记8:31)、扫罗(撒母耳记下3:7)、大卫(撒母耳记下5:13; 15:16)和所罗门(列王纪上11:3)也是这样。他们被允许这样做,是为了代表的缘故;也就是说,是为了妻子代表属天教会,妾代表属灵教会。他们被允许这样做,是因为他们具有这种性质:他们没有婚姻之爱;因此,对他们来说,婚姻不是婚姻,仅仅是为了繁衍后代的一种肉体交合。纳妾的许可能给予这种人而又不伤害他们的婚姻之爱,因而不伤害他们的婚约;但这些许可在那些处于良善和真理,成为或能成为内在人的人当中是永远不可能的。因为一旦人处于良善和真理,并处于内在事物,这些许可或活动就被断绝了。这就是为何基督徒不像犹太人那样可以在妻子之外纳妾,又为何这样做就是通奸。属灵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这一点从前面关于该主题的阐述和说明可以看出来(2661, 2716, 2833, 283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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